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
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等表彰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附属医院: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根据全团“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团省委决定于2018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团员、团干部,基层组织及其骨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3.本领过硬,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创造,带头学习文化知识,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并在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艰苦奋斗,作风扎实,积极深入基层、主动服务基层,在团的各项基层工作中发挥显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