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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团[2016]05号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 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6-06-0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

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中山校区团工委: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基层团组织重要的一项工作,为规范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团章》及有关规定,校团委现将2016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级和2012级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

二、各级团组织应安排专人负责办理2011级和2012级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在完成本单位团员证的收集后,根据本人团员证上注明的团组织关系转入记录进行转出工作,经审查无误后,严格填写团员证专页的相关内容:转出时间全校统一填写“2016年5月25日”,并以学院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附件)到校团委办理盖章手续。

三、因故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须从所属学院开具团员证遗失证明,各学院团委核实档案中《入团志愿书》后,方可在统一补办团员证,之后办理转出手续。办理时需交一寸近照1张(另附纸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并缴纳工本费5元/本,工本费费用由校团委组织部收齐后统一上缴学院财务纳入团费项目。

四、办理时间:见附表《2011级和2012级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时间安排表》,校团委组织部不对学生个人进行办理。各级团组织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负责好此项工作。

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 毕业生 团员 转出

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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