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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函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发表时间]:2015-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的征求意见函

各校区,二级学院、部、馆、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学校特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学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于今年5月份起对全校创新创业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起草了《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学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请学校办公室发文。

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学校团委。

联系人:余宙

联系电话:020-39352939

电子邮箱:826571386@qq.com

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rar

共青团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广东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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