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
自强之星”活动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现接到团省委关于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今年的活动将着力推动强化省级、校级寻访体系构建,要求省级、校级开展寻访活动,推动达到“校校皆有、人人可为”。请各高校应结合实际,按照通知的有关步骤要求开展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推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各高校团委要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二、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二)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三)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四)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高校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三、各学院寻访推介阶段中,学院团委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院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学院团委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在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一)本院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属实;
(二)拟推荐同学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
请各学院将报名学生资料审核完成后,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上交学校团委指定邮箱,纸质版上交到学校团委汇总上报至团省委。
附件: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表
联系人:李靖
联系电话:39352003
邮箱:26247331@qq.com
共青团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6日
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学校
|
|
院系班级
|
|
电子邮箱
|
| QQ
|
|
微博号
|
| 微信号
|
|
身份证号
|
| 手机
|
|
你的梦想
|
|
|
|
事迹简介(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左右)
|
|
学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省级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