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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5-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

自强之星”活动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现接到团省委关于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今年的活动将着力推动强化省级、校级寻访体系构建,要求省级、校级开展寻访活动,推动达到“校校皆有、人人可为”。请各高校应结合实际,按照通知的有关步骤要求开展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推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各高校团委要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二、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二)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三)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四)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高校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三、各学院寻访推介阶段中,学院团委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院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学院团委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在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一)本院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属实;

(二)拟推荐同学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

请各学院将报名学生资料审核完成后,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上交学校团委指定邮箱,纸质版上交到学校团委汇总上报至团省委。

附件: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表

联系人:李靖

联系电话:39352003

邮箱:26247331@qq.com

共青团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6日

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

院系班级

电子邮箱

QQ

微博号

微信号

身份证号

手机

你的梦想

事迹简介(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左右)

学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省级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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