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非官方形式的组织、团学、社团的宿舍扫楼行为通知
各一级组织、二级学院和社联下属社团:
为保障新生入学的宿舍安全,防止受陌生人诈骗、传销等危险情况发生。按照学校宿舍安全条例规定,在2015-2016学年,禁止非官方形式的组织、团学、社团的宿舍扫楼行为。并作以下措施:
1. 除共青团广东药学院委员会官方组织的招新行为外,其他学生组织,社团和自营团队禁止上门扫楼、派发传单、推销信息和传播广告信息等行为,违反者经查处实情必严肃处理。
2. 加强宿管对上门人员的身份监控,违规行为的人员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
3. 正规招新扫楼行为将由共青团广东药学院委员会组织,统一宣传资料并持有团委认证证明上楼。
共青团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