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广东药科大学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和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美育氛围形成。通过校、省、全国三级展演机制,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展示我校美育改革成果。
三、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学校相关单位或教师。
四、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3。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
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五、活动安排
(一)广泛征集阶段
1.动员部署:发布校级展演实施方案、展演作品征集通知。开展学院宣讲、学生组织动员、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
2.展演作品征集与评审:完成展演作品征集、创作、排练、展演。
3.展演作品评审:校团委组织专家对提交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省级展演报送项目名单。
(二)推荐报送阶段
根据省级展演报送名额要求,从项目中择优推荐。按要求整理材料、填写表格、录制视频。统一由校团委通过省级网络平台报送。
六、作品报送要求
作品以“2026年大学生艺术展演+作品名称”命名,于7月15日(周日)18:00前填写收集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刘怡然 020-39352003
校学生会卢芊童13528114936
附件:1.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