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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团[2016]03号关于表彰2015年度我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者: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6-05-12 [来源]: [浏览次数]:

广药团[2016]03号

关于表彰2015年度我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级团组织:

2015年以来,我校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贯彻“立足青年、服务青年”的理念,大力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及和谐校园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一年来,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创建文明校园、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表彰先进、展示当代青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团员青年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取得新的发展,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和谐校园而努力奋斗,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全校各级团组织推选,学校团委研究决定,授予中药学院团委等4个团委“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药物制剂15团支部等42个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称号,授予书画社等9个学生组织“优秀社团”称号,授予王惠明等30名同志“青年先锋”称号,授予陈颖等387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郑义锦等730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罗敏欣等16名同志“优秀团干标兵”称号,授予王涛等23名同志“优秀团员标兵”称号,授予汤诺诗等162名同志“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授予黄飞等3名同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林登辉等51名同志“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温碧怡等11名同志“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杨关道等20名同志”校园文化先进个人“称号,授予92派GEMT团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称号,授予谢盼盼等3名同志“校园创新创业个人”称号,授予药科学院团委学生会等4个团委学生会“优秀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再创佳绩。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高昂的工作热情,积极进取,努力开拓,争创新优势,坚定决心,扎实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迎难而上、奋力开拓,努力开创我校青年工作新的局面。

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

二0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 “五四” 表彰 决定

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512日印发

附: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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