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
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经项目评审专家的评审,并报广东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审定,经过前期校内公示,确定2015年度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立项50项。其中,“印象广药工作室”等20项为重点资助项目,“广州市尚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0项为一般资助项目。学校将向每项重点资助项目资助研发经费1万元,每项一般资助项目资助5000元;确定2015年广东药学院“挑战杯”创业计划立项43项,每项资助1000元;确定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信息技术创新创业中心”等4个二级学院作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平台)项目试点,学校将向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平台)项目拨付建设经费3万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立项项目的研究时间为1年,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16年6月1日,结项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项目结项后,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将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评审奖励和做好后续项目孵化服务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就2015年度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为学生项目团队的研发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各通过立项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要尽快抓紧基地建设,在专业指导、教师配备、办公用房、经费支持、企业投资等方面为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必要支持。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以认真制定研究方案,整合相关力量和资源,尽快开展研发工作。项目结项时间到期,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照项目申报书研究计划审查完成情况,评定结项与否。不按时结项者,不得继续申报新项目的立项。因研究未能完成的,最多可申请延期2个月结项,延期后仍未结项的,依照规定撤销项目,资助项目的经费将追缴。
三、按照团省委关于2015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15项“攀登计划”项目予以1:0.5比例配套金额资助。结题等相关要求以团省委文件规定为准。
四、资助经费从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使用,经费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管理。涉及招标采购的须依照学校规定按程序办理,项目报销票据参照学校科研经费等相关要求统一由创新创业学院审定后方可至财务处进行办理,请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收支。
联系人:余宙,020-39352939
电子邮箱:7886795@qq.com
附件1:广东药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清单.xls
附件2: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广东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学校团委代章)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