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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发表时间]:2016-05-2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促进项目研究工作按计划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研究质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将根据2015年12月1日下发《关于公布2015年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在6月1日前统一将本学院已立项项目(含已立项的4个子基地)中期检查表汇总交至学校团委,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请自制汇总表)。

对未按计划实施,不能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意见。未说明原由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中期检查表的项目将取消立项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余宙,020-39352939

电子邮箱:7886795@qq.com

附件1:广东药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清单.xls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学校团委代章)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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